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5日开始自由报价,2024年11月6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标的 |
出租 面积(㎡) |
规划功能 |
产权 情况 |
现状 |
租赁期限(年) |
招租底价 (首年万元) |
竞价保证金 (元) |
水电押金 (元) |
标的1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东路国信大厦1407-1413室办公用房五年租赁权 |
576.89 |
办公用房 |
有 |
在租 |
五年 |
13.85 |
28000 |
5000 |
标的2 |
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凯盛公寓1号楼一层11号、12号非居住用房整体五年租赁权 |
201.01 |
非居住用房 |
有 |
在租 |
五年 |
12.07 |
24000 |
5000 |
标的3 |
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层201A室办公用房五年租赁权 |
691.82 |
非居住用房 |
有 |
在租 |
五年 |
18.27 |
37000 |
5000 |
注: 1.标的2、标的3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2.标的不设装修宽限期。 3.本次竞价活动采用动态报价方式,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
二、承租方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人须提供本公示期内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以标的情况所示。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以在“浙交汇”平台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成交者,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未成交者,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水电押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四舍五入取整数至百位)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3、标的物成交之日起须公示5个工作日,承租方待出租方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一年一付,下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付清。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如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03877
出租方公司咨询电话:0577-88116716
出租方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8119270
温州市国资运营公司业务举报:0577-88827819
温州市国资运营公司纪检举报:0577-89971800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国投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