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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公告
2022-05-23 作者: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经温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对邱海华同志任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重点是2018年至2020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022年3月15日市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温委审办企报〔2022〕27号)。
          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求,严肃整改,逐条销号。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投资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浙江温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落地项目少,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10月,市政府对产业基金退出出具批示意见。按照批示意见,温州市财务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开公司”)加快推进产业基金减资工作。2021年10月退回省级股东本金及收益33500万元;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陆续退回市财政40017.7万元,剩余本金7983万元将于2022年5月底(资金定期存款到期日)完成退付。2022年2月,产业基金已完成注册资本金减为1000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接下来,财开公司将做好产业基金股权变更划转至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同时,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找准功能定位,积极谋划公司新的投资发展方向。结合市属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对公司投资功能定位、发展模式,再梳理、再丰富、再聚焦,并争取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支持。一方面,承接好市委市政府有关产业扶持的政策性投资;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新路子,做好市场化投资,并把市场化投资作为淬炼团队能力水平,真正实现超额回报的路径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

2.关于“温州易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津基金) 2个投资项目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其中1个投资项目存在关联交易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南通天盛项目的关联问题,将采取退出措施,经易津基金管理人多方询价,目前已寻找潜在股权受让方,转让价格19.25元/股,综合南通天盛项目已分红的39.41万元,项目投资收益率约为6.5%。壹办公项目,目前创始人正在积极推进重组,2022年4月易津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协议》已向8个回购义务人发出《股份回购通知函》,若回购事项无法达成,后续将依法提交仲裁解决。

下一步措施:在产业基金股权变更划转至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之前,财开公司将继续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督促易津基金管理人完成南通天盛项目股权收购交易、推进壹办公事项进展。

3.关于“温州海汇金投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汇基金)本地投资引导效应发挥不充分,履约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公司2020年7月已出台《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鉴于海汇基金未按要求达到本地投资,2021年1月财开公司退出海汇基金,并按协议约定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海汇基金管理费的收取对财开公司的退出收益不产生影响。2021年12月,公司委托中介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后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公司后续将继续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加强对公司各领域投资的管理。

 4.关于“投资控股企业效益不佳,违反会计准则提前确认收入,影响国有收益”问题

整改情况:温州国投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企管公司”)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预算盈利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待收到专项审计报告后,2020年度利润与预算盈利目标确定的差额,由股东温州金达控股有限公司补足。接下来,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持续加强对投资控股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在6月份前国投企管公司收回差额利润补足。

(二)关于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温鹿酒业公司可持续经营存在困难问题

整改情况:为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百威英博在滨海园区投资建厂,2016年英博双鹿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至2020年底委托加工过渡期结束后,英博双鹿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温州温鹿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鹿酒业公司”)。2021年温鹿酒业公司着力解决业务发展定位、员工分流安置、梧田工厂厂房拆迁等重点难点工作,通过临时租赁永嘉乌牛岭下工业区厂房进行生产安置,目前仍有226名在册员工。公司已计划采取以下措施谋划企业发展,降低经营风险:一是利用原梧田啤酒厂一期拆迁安置的11.36亩土地,进行产业园平台开发,实现人员转产转业。二是推进已拆迁的梧田啤酒厂95.09亩地块做地任务,争取土地资产盘活。3月温鹿酒业公司已上报瓯海区政府《温鹿酒业仙岩地块建设意向》,争取近期能落实安置建设用地。

下一步措施:加强与瓯海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力争在2024年底,温鹿酒业公司完成置换土地开发、土地资产盘活,实现转产转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关于“啤酒生产库存物资管理不到位,发放福利列作库存盘亏的问题

    整改情况:温鹿酒业公司2020年底啤酒委托代加工过渡期结束后,已全面实行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加强存货管理,2022年4月温鹿酒业公司根据公司实际修订《存货管理制度》,明确存货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做到通过库存管理系统逐笔登记产品出入库情况,出入库单据存根作财务凭证附件进行保存,做好存货盘点和处置,确保账物相符。温鹿酒业公司2020年底啤酒委托代加工过渡期结束后,福利发放已严格执行《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福利费发放正面清单》,在工会账户列支。

3.关于“啤酒生产物资采购和废料处置均未按规定程序招标问题

    整改情况:温鹿酒业公司2020年底啤酒委托代加工过渡期结束后,已全面实行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2021年6月温鹿酒业公司制定《供应链生产物资采购实施细则》,废料处置和生产物资采购工作已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

4.关于“温州市财政局国债服务部(以下简称“国债服务部)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存在债权损失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以来,公司加强对历史遗留的国债服务部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21年8月完成龙湾房产过户、2021年9月致函海南发展银行清算组再次明确债权、2021年10月与武汉市振财证券部南京代理处债权纠纷案胜诉并执行、2022年1月收回留存在中国证券登记中心备付金账户资金及清算准备金28.30万元。因受疫情影响,目前尖峰水泥股份和上海灵山路房产产权变更手续尚未完成。

下一步措施:待疫情防控条件允许后至上海办理尖峰水泥股份过户、上海灵山路房产产权变更手续;持续跟踪关注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海发行工作组对海南发展银行清算工作进程。

5.关于“温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公司”)清算工作长期未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金盛商厦地下101个车位已在办证,预计5月底前完成;7套拆迁安置房源,现已在诉讼阶段,预计年内一审审结。

下一步措施:国信公司清算工作组对遗留的问题将分类采取措施加强清理:一是跟进7套安置房诉讼进展,对未办理结算12套安置房源(为继承析产安置房),以清单式专人负责催办,争取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开票办证工作。二是海南亚希大厦等房产、海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法人股,系抵债资产,现在深圳市瓯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吊销)名下,国信清算工作组目前已与浙江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业务约定书,委托事务所代理对深圳市瓯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清算注销工作,争取2023年底前完成。三是对温州巨龙实业有限公司股权,鉴于温州巨龙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的大门岛旅游项目已以评估价格1550万元由洞头区政府收回,转给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国信公司清算工作组将继续跟进转让工作进度,直至按股比收回项目投资款。

(三)关于资金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劳动关系处理保证金余额未及时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为维护公司权益,公司采取法律措施解决劳动关系处理保证金争议2021年3月上海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受理公司仲裁申请,原定于2021年7月的开庭审理延至8月,庭审之后,已2次裁决期限延长,2022年4月14日的裁决期限日又因上海疫情再次延期,预计今年年底前裁决。公司将根据裁决结果对劳动关系处理保证金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形成案件总结报告,进行风险提示,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公司2021年3月已出台《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制度》,2021年7月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收款项管理的通知》,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做到加强预警,强化责任落实。

2.关于“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公司加大力度加强资金存放管理,对未实质性开展业务的所属公司账户资金进行调拨,保留账户资金不超10万元;对其他所属公司,在确保其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进行资金调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2022年1月份至今,公司已调拨所属公司资金共计1680万元统筹利用,并将对三家所属公司的定存资金,在到期后统筹调拨使用(其中温州国投建设有限公司3笔共计339.73万元定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510万元定存、温州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700万元定存)。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关于资金活动的内部控制情况评价为:“温州国投运营公司已实现集团资金归集全覆盖,并已基本实现资金高效使用、存款利息收益增加及集团所需经营备付资金的需求”。后续公司将继续做好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关于温州上市稳健发展支持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稳健基金公司”)账户资金,2022年3月根据稳健基金公司股东会关于财政资金退出议案的决议,财开公司已退回市财政2.4亿元、温州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亿元,并发布减资公告。下一步财开公司将根据决议,完成稳健基金公司减资、解散清算工作。              

3.关于“部分房产未入账、未办理产权登记或完成产权变更”问题。

整改情况:1)2022年3月财开公司在前期沟通协调基础上,形成《马鞍岭地块确权推进方案》,就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2)鹿城区东游路2号一楼40平方米及附属二楼152平方米房产,温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通过温州市城建档案馆查询资料,并将情况上报市国资委、市资规局等相关部门,市资规局认为属非建。目前无法办理产权证,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变化。3)金华市工业园区S2-01地块房产列入土地收储工作计划。4月金华金鹿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公司”)对土地建筑物等的资产评估、收储奖励政策、改制过程中人事成本支出、用于小微园区开发建设新地块的出让等事项与金华市开发区城市更新局进行具体商谈,金华开发区城市更新局非常重视,目前就相关事宜正在制定具体方案。金华市区石榴巷32号3单元601室108平方米房产,为1995年金华公司承债式兼并金华市油脂化工厂时实际占有至今,因无权属资料财务未入账。金华公司一直以实物资产加强管理,目前房产出租。4)平阳县昆阳镇东门山宿舍821.15平方米房产、东门街54号5处合计1712.06平方米房产、平瑞路E幢707室160.6平方米房产,上述房产目前尚有东门山宿舍1户房改户联系不上,其余在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中,预计年底前完成产权变更手续。

下一步措施:按方案推进马鞍岭地块确权工作,力争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待确权后及时财务入账;对金华市工业园区S2-01地块收储工作,通过加强与金华开发区城市更新局沟通协商,推进具体方案的制定,加快收储工作进度;对金华市区石榴巷32号3单元601室108平方米房产,继续查找相关证据资料,通过律师咨询,找出对公司最有利的确权路径;东门山宿舍1户房改户,将通过多途径寻找,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产权变更。

4.关于“8处房产长期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1)金华市工业园区S2-01地块中4756.63平方米办公楼和5862平方米酿造车间,地块列入收储工作计划。(2)昆阳镇白垟村泉方头老糖化楼870.57平方米房产和新糖化楼369平方米房产,通过修补糖化楼孔洞、安装货物升降机的改造工作,2022年4月平阳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公司”)已完成新糖化楼二楼及老糖化二楼的对外出租,剩余部分争取在年底前完成对外出租。(3)财开公司四处房产为低效资产,争取在年底前通过出售盘活处置。财开公司已拓宽处置渠道,将通过挂牌当地产权交易所、淘宝网、中介等平台,积极寻找意向购房者,目前深圳房产已找到意向买家。

二、关于邱海华同志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其它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回收物资处置不及时,积压物资量大”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3月,温州国投资源回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回收公司”)已印发《物资仓库管理办法》、《物资处置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和处置流程,对盘点、捐赠和自用等库管进一步加强管理。同时,为加强数字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资源回收公司已采购物资管理系统开发服务,3月启动软件开发,预计6月系统正式投入使用。截止4月,资源回收公司已全部完成对审计列出的在册未处置物资的处置。

2.关于“项目管理人业务制度执行不严,开展业务未经决策”问题。

整改情况:(1)“华臣一品苑”项目已经国投企管公司总经办决议(温国管总决〔2020〕10-1号);宁波中欣项目标的起拍价为1.97亿元(最终宁波海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3.41亿元竞得),未达到大于3亿管理规模,故线下审批未提交总经办决议。(2)宁波中欣项目、诸暨项目,为国投企管公司在转型发展、业务开拓初期探索开展的项目,宁波中欣项目收取定金,因未竞得标的资产,未签订财务顾问协议;诸暨项目在操作过程中项目受阻终止,故未收取定金和签订财务顾问协议。2021年5月9月,因宁波中欣项目、诸暨项目而成立的两家合伙企业(宁波中享环保科技合伙企业、绍兴怡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已分别注销。后续国投企管公司将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加强对项目管理人业务的管理。

3.关于“268个车位出租、3处房产出租未经评估”问题。

整改情况:(1)368个车位:凯盛花园地下车库50个停车位、金融大厦地下车库218个停车位已分别于2021年11月、2022年3月完成评估,并以评估结果收取车位使用费。2)平阳公司3处房产2017年底正处资产评估期间尚未出具评估报告,为确保及时落实出租,咨询评估公司定价后出租,2020年底租期已结束。平阳公司现不存在未经评估出租房产问题。

2021年7月,公司印发《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房产土地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公司及所属公司房产土地租赁行为均已严格按照实施细则,通过评估确定招租底价、通过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方式组织实施。

4.关于“房产租金应收未收”问题。

整改说明:2021年4月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金投商务楼4楼搬离,租赁至公司金融大厦6楼。2022年1月公司与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补签金投商务楼4楼使用期间的租赁合同,3月公司已收取租金60.41万元,其余租金收取方式以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市政府申请财政补贴到账后收取。公司将继续配合并催促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财政补贴,以及时履行合同义务。

5.关于“11个车位被无偿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该11个车位为金融大厦附楼前地面非机动车位,2020年6月公司与市台办以招商引资方式引进温州颐影健诊医院有限公司入驻金融大厦,为服务好招商企业,将该地面非机动车位改造为机动车位提供使用。自审计建议后,公司即收回11个车位做为大楼公共配套车位管理。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租赁管理,做好管理服务,严守制度规定,避免类似事项发生。

6.关于“利用个人账户结算费用和代收代缴租金”问题。

整改情况:(1)利用个人账户结算费用问题。温鹿酒业公司2020年年底啤酒委托代加工过渡期结束后,已全面实行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自2021年始,职工午餐补贴通过单位账户结算,未出现个人账户结算情况。2022年4月温鹿酒业公司印发《备用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备用金现金管理,规范财务核算。2)代收代缴租金问题。平阳公司原代收租金均收至平阳公司账户,未产生资金损失。2022年3月平阳公司印发《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收取方式,加强结算管理。

7.关于“企业内部整合重组不到位,部分二级企业的清理工作未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1)温州市国投经贸公司吸收合并事项。2022年4月经公司党委会决议,温州市国投经贸有限公司由资源回收公司吸收合并,该项工作列入资源回收公司今年重点工作,下一步将做好吸收合并方案,做到程序到位,按时完成。2)金华金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狮房开公司”)股权清理退出工作。因仅剩的1户业主未办理交房手续涉及金狮房开公司银行担保问题以及新冠疫情影响,致清算工作受阻。2022年3月金狮房开公司清算组对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清算注销行政审批程序,加快推进清算进程,争取年底前完成清算注销工作。

下一步,我公司将以此次审计为新起点,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要求上来,充分运用好此次审计的结果,把握主动,着眼规范,举一反三,拓展整改效果,立足长效建立规范运营管理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全力推动公司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构建风清气朗的良好政治生态。

 

 

                                                                      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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